草品审办〔2021〕3 号
草品种选育单位及个人:
根据《草种管理办法》和《草品种审定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,现将2021年度全国草品种审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受理范围
符合国家标准《草品种审定技术规程》规定的条件,已完成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,具有推广利用价值的草品种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网上申报
(二)报送纸质材料
形式审查通过后,通过系统导出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(一式两份),于2021年5月28日前报送我办公室,以邮寄时间为准。
(三)申报受理
仅受理完成网上填报并按时提交完整纸质材料的申报。
(四)专家评审
组织审定委员对受理的申报品种进行集中评审。
三、注意事项
申报系统中各填报栏目和上传附件的细化要求详见附件2。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申报材料。
四、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30室全国畜牧总站草业处
邮政编码:100125
联 系 人:邵麟惠
电 话:010-59194731
电子邮箱:caopinzhong@163.com
附件:1.草品种审定申报系统使用说明
2.草品种审定申报材料填写说明
全国草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
202年4月27日